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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尉氏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
尉政办[2017]31号
 
责任编辑:曹冲  来源:政府办   时间:2017-06-19 15:40:40  

 尉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
关于印发尉氏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

通 知

 

各乡、镇人民政府,县政府各部门:

  《尉氏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》已经县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6 12

    

 

尉氏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

     为认真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1724号)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明确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》和《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汴政办201768)精神,细化工作措施,明确工作责任,提高公开实效,结合我县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
    一、指导思想

   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重点,以形成行为规范、运转协调、公正透明、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为目标,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,简化办事环节,规范行政行为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,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,提高机关服务效率和质量,保证公民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监督权,努力营造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政务环境。

    二、公开主体

    各乡镇人民政府、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公共服务行业、事业单位,都要全方位推进政务公开工作。

    三、工作要点

   (一)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

    1.加强预期引导。(1)做好经济政策解读和发布工作。(县发改委、人社局、财政局、人行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)(2)分月度、季度及时发布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(县统计局负责落实)(3)做好县委县政府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开工作。(县审计局负责落实)

    2.推进减税、降费、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。(县发改委、科工信委、人社局、财政局、国土资源局、国税局、地税局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)

    3.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。(县发改委负责落实)

    4.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(ppp)项目信息公开。(县发改委、财政局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)

(二)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

1.推进“放管服”改革信息公开(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)

2.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。(县财政局负责落实)

3.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。(县农林畜牧局、粮食局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)

4.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。(县财政局、国税局、地税局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)

   (三)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

    1.推进发展新产业、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。(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)

    2.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。(县发改委、科工信委、财政局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)

    3.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。(县商务局、质监局、工商局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)

   (四)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

    1.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。(县扶贫办、民政局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)

    2.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。(县环保局、水利局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)

    3.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。(县教体局、卫计委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)

    4.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。(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落实)

   (五)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

    1.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。(县政府金融办、人行、财政局、银监办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)

    2.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。(县住建局、国土资源局、人行、银监办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)

    3.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。(县安监督局负责落实)

   (六)增强政务公开实效

   1.全面落实“五公开”工作机制。(县政府办公室、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落实)

   2.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。(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落实)

   3.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。(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落实)

   4.依法规范申请公开工作。(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落实)

  四、公开方式

    政务公开方式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。

政府及职能部门对于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参与的事项,要在该事项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。

    公民、法人或其它组织根据自身生产、生活等特殊需要,可以向政府及职能部门书面提出申请。政府及职能部门应当按照程序在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公开,确定不能公开的,做好解释工作。

    五、工作要求

   (一)加强领导,狠抓任务落实

    县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,统筹负责全县政务公开的实施和督导工作。各单位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,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,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。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、负总责,定期听取情况汇报,研究决定重大事项,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。

   (二)大力宣传,努力营造氛围

    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行业和部门作风建设、改进服务质量、提高办事效率的重要举措,广泛动员,大力宣传,切实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,增强工作的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,提高全社会的参与意识。及时发现并总结好的经验和成功做法,宣传典型示范,形成良好的政务公开工作氛围。

   (三)严格监督,严肃追究责任

    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,对政务公开工作实行内部监督,加强经常性的自查,严格管理,严格要求。监督管理部门将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和明查暗访等方式,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导,并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通报,对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规定的,除对单位进行批评、媒体曝光外,将按照相关规定,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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